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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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2022-0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命貴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前,灰鐵鑄造程序、鋼鐵鑄造程序應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30009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企業社於桃園區國際路二段501巷34-1號從事金屬零件鑄造業,現場圓柱熔爐總設計容量已超過五百公斤/批或五百公斤/小時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之灰鐵鑄造程序、鋼鐵鑄造程序,惟貴企業社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污染源。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