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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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2023-03-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61 事由: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3月1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44896號函說明五表示,貴事業承攬明薘企業有限公司-廠房、危險物品倉庫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0473號]已於109年1月18日先行動工,其圍牆(雜項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3月2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3-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