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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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2023-12-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3-020027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12月6日派員前往龜山區振興路1089巷13號稽查,該址係貴公司工廠廠址從事木竹製品製造業,查獲現場有一鐵爐內有燃燒之廢木材灰燼,其廢木材來源係貴公司裝潢用木板切割剩餘之廢木材,惟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前揭一般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否 |
限2024-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