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1-02-23 (2019-06-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48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7日至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辦公室,會同調查有關新北市鶯歌區三鶯段96地號非法棄置案廢棄物產源一事,通知貴公司員工謝維謙到案說明,經查該二廠使用治具測試印刷電路板,並於105年11月9日將報廢治具交予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鉑登有限公司清除及處理,惟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 |
否 | 不須改善 |
4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