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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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024-10-1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3-110005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桃園製藥廠(管制編號:H42A3175,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誠路11號)稽查,經查核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第三丁基醚」113年8月份運作紀錄,截至113年8月31日結餘量1983.2公克,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於113年9月份現場有運作行為(使用、貯存),未能於113年10月11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10月10日為假日,延後一天申報),屬有紀錄而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4-12-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