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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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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2017-11-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4-107-010002 事由:經查毒化物申報系統,貴公司未申報10月份運作紀錄,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現場查核106年10月份運作紀錄,於106年10月5日(購入)計165kg、106年10月16日(使用)計60kg。惟未依規定於106年11月10日前完成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3款進行告發。 |
否 |
限2018-0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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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2017-04-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6-050002 事由:查貴公司於106年4月12日至毒性化學物質管登記申報系統,以點選運作量無變動106年3月份運作紀錄,惟貴公司於106年3月1日實際使用甲基異丁酮計60公斤,屬運作量有變動,貴公司未能於106年4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106年3月份)之運作紀錄,核以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17-06-12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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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7 (2014-08-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5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