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力豐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42575533
管制編號: H42C3535
事業名稱: 永力豐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一一五號
所在工業區: 南崁工業區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11-0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10-14
(2025-09-26)
*違規情節重大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5000元整,命貴公司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4-100035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改善,後於114年9月26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排放乳白色廢水,作業廢水未有有效處理,造成明顯色差及異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南崁溪)。
不須改善 65,000
尚未繳款
2025-09-26
(2025-09-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4-090029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9月19日派員稽查,廠內設有一座簡易式豆渣截留措施,惟製程產生之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白混濁廢水排放至廠外雨水箱涵,經地下管線排放至承受水體(南崁溪),造成明顯色差及異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44,000
尚未繳款
2025-04-17
(2024-1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14-030011
事由:本府前於113年8月13日以府環空字第1130224797號函要求貴公司於113年11月29日17時前限期改善完成,當日稽查時現場製程以廢木材為燃料並以鍋爐燃燒使用,且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再利用廢棄物為廢木材(代碼:R-0701)、再利用製程名稱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再利用用途為燃料、最大月再利用量為每月15公噸及設備名稱為圓筒型鍋爐(設備噸數為每小時1.8噸);次查貴公司使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所公告之燃料,且年總實際燃料使用量超逾500公斤,惟未取得燃料使用許可證逕行使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480,000
分期繳款中
2024-11-20
(2024-10-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3-110030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廠內設有一座簡易式豆渣截留措施,惟廢水設施未有效處理廢水,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28
(2024-04-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13-050029
事由:查貴公司(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汴洲里健行路115號) 現場製程以廢木材為燃料並以鍋爐燃燒使用,另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中再利用廢棄物為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名稱為鍋爐蒸氣產生程序、再利用用途為燃料、最大月再利用量為每月15公噸及設備名稱為圓筒型鍋爐(設備噸數為每小時1.8噸),另現場經詢老闆表示燃料(廢木材)使用量每年約300公噸(每日約1噸),惟未取得燃料使用許可證逕行使用,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8-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4-030011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7-28
(2023-06-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2-070029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經查廠內製程廢水經收集後,排放至一座簡易式豆渣截留措施,惟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健行路雨水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47,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7-13
(2023-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2-070020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3日派員稽查,查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作業廢水排入廠內溝渠,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健行路雨水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42,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6-16
(2023-05-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2-060023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查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處理廢水,作業廢水排入廠內溝渠,致灰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37,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3-27
(2023-02-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2-030040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類製品製造加工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2年2月17日派員至稽查,查獲廠內廢水處理設施未能有效運作,作業廢水排入廠內溝渠,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水體。
不須改善 3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02
(2023-02-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營建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40-112-030003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2月7日派員複查,查獲貴公司自111年8月22日起迄今仍持續收受廢木材並於營運期間皆有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作為燃料),惟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仍未將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2-14
(2022-09-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2-020014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2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地面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限2022-10-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2,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3-01-17
(2022-08-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12-01002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核准字號:H10802220001,再利用項目:R-0701廢木材),案經本局於111年8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從事廢木材再利用,未將日期、種類、名稱、數量、用途、事業、再利用機構、再利用方式及處置證明作成紀錄。
限2022-09-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12-12
(2022-07-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120012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
限2022-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7,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6-15
(2022-04-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60023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灰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箱涵,再沿區域排水管道續流至南平橋涵洞排放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限2022-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2,5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4-25
(2021-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4004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限2021-11-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1
(2021-10-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40011
事由: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通知貴公司至110年10月12日17時前改善完成,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限2021-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3-11
(2021-10-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1-030018
事由:貴公司於桃園區健行路115號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限2021-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24
(2020-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9-08007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沉澱槽馬達故障,致含豆渣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排放至廠外區域排水道,續流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7-23
(2019-12-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9-07004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致含豆渣作業廢水排放至廠外區域排水道,續流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10-15
(2019-04-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08-100009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類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廢水處理設施管理疏失,致含豆渣作業廢水排放至廠外區域排水道,續流至南崁溪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3-11
(2018-09-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8-030007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豆干製造,案經本局派員於108年1月23日前往稽查,廠內豆干製造過程產生之底渣混合物(D-1199),雖於107年9月27日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惟查閱資料後,查獲貴公司業於107年9月21日清除前揭廢棄物,屬清除事業廢棄物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之行為。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100046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廠內之燃材鍋爐之廢氣,雖已經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稽查人員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判定,廠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2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10-30
(2018-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00043
事由:貴公司廠內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00044
事由:貴公司廠內底渣混合物(D-1199)於清除、處理前,未與受託清除、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30
(2018-09-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00045
事由:貴公司未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逕行收受營建工程產生之廢木材(板)再利用為燃料。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7-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90029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8-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90040
事由:貴公司從事豆干製造,廠內之燃材鍋爐之廢氣,雖已經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處理後排放,但廢氣未完全有效收集及處理,稽查人員於廠區周界外,以目視判定,廠內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8-08-17
(2018-05-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7-080012
事由:貴公司於違反地點從事豆干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作業廢水未妥善收集及處理,排入廠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不須改善 3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