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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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25-04-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0-114-060041 事由:臺端所營環品貴企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案經本局於114年4月24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大坑路一段688號旁稽查,查該址堆置廢木材混合物(D-0799),惟許可證未登載可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 |
否 |
限2025-06-26前改善 待改善 |
12,000 尚未繳款 |
2022-08-22 (2022-06-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文號:44-111-080016 事由:臺端所屬事業環品貴企業社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 經本局111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屬事業環品貴企業社111年5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