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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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2018-09-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0-108-070020 事由:貴廠將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紡織殘料(R-0802)交付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雙方所簽訂之再利用合約書有限期限為106年6月30日,惟未續約另訂合約書。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18 (2021-04-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50049 事由: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5年1月至109年10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5年1月份至109年10月份之事業廢棄物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紡織殘料產出量(R-0802)、廢木材棧板(D-0701)、廢纖維(D-0801)、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