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05007903
管制編號: H4302523
事業名稱: 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仁美里榮民南路四一二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食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1-1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12-08
(2020-11-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24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3日環署督字第1091187173號函,專案編號:EP1090304)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8年2月及9月之事業廢棄物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25
(2018-07-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35
事由:(一)未維持水質、水量自動連續監測、攝錄影監視及連線傳輸設施正常操作、校正維護: 1、現場水表傳輸資料平均值,應上傳累積流量及流量讀值。現場請廠內員工移動導電度計至水面上,自動監測系統狀態碼為正常。現場系統導電度表頭顯示單位ws/cm,應修正為μs/cm表示。(確認報告書為μs/cm)。 2、現場以pH=4、pH=10標準液量測,pH計量測值分別為6.86、8.25,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05pH單位)。 3、現場水量即時流量為45.6m3/hr,但系統傳輸為52.2m3/hr,未依確認報告書維持正常傳輸合理誤差範圍內(±0.5%單位)。 (二)未依規定期限保存相關紀錄:現場未有導電度全幅校正紀錄。
不須改善 3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12
(2018-07-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8
事由:貴公司中壢廠廠內沉澱池(T01-13)浮除廢水設一廢水排放管線至放流池(T01-14)後端,又放流池(T01-14)設置一廢水收集管線迴流至調勻池(T01-6),均未於許可內容登載。
限2018-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3
(2015-09-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105年2月1日前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05年02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10004
限2016-0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6
(2015-05-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060052
不須改善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26
(2014-09-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20010
限2015-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2-06
(2009-02-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9-02000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2-03
(2009-09-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8-12000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04
(2008-04-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060011
限2008-07-10前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