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克蘇諾貝爾塗料股份有限公司得利製漆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9467900
管制編號: H4303093
事業名稱: 台灣阿克蘇諾貝爾塗料股份有限公司得利製漆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東園路五二號及北園路三三號及三五號
所在工業區: 中壢工業區
產業類型: 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6-01-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10-24
(2025-04-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100040
事由: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
限2025-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10-24
(2025-04-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100041
事由:未上網申報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數量
限2025-05-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6-06
(2025-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
文號:40-114-060010
事由:廠內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名稱標示。
限2025-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6-06
(2025-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
文號:40-114-060011
事由:貯存區皆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限2025-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6-06
(2025-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60012
事由:未於桶身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
限2025-03-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2
(2024-01-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3-020038
事由: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案號:LC20231218011),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石○○已於112年8月14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2年12月18日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16
(2023-06-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7條第1項
文號:20-112-060012
事由: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4日派員至賣場抽檢該廠建物塗料產品(A類別),並送檢驗機構依塗料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測定法-重量法(NIEA A716.11C),分析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其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檢測結果分別為112 g/L、79.0 g/ L;平均值為95.5 g/L,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7條第1項及建物及工業維護塗料揮發性有機物成分標準第3條之規定(不得超過50(g/L))。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9-09
(2015-10-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8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11
(2010-09-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3月3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11002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採樣過程有瑕疵(撤銷文號:1000011251;4/8--1000602413)
限2011-03-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09-11-19
(2009-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2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110027
限2010-0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