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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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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0 (2022-06-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80006 事由: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證號:H6526-00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4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總氮氧化物濃度為201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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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8-10 (2022-06-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80007 事由: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證號:H6526-00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4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19ppm(硫氧化物排放標準5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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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3 (2022-03-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6000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赴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302粒狀污染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09 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100 mg/Nm3。  | 
                  否 | 
            限2022-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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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2020-09-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40019 事由:貴公司排放管道編號P202粒狀污染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86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100mg/Nm3。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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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2 (2019-07-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7月10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煙煤投料裝置(E203)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202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180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之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50mg/Nm3之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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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1-28 (2018-08-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證字第H5364-02號」操作許可證,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8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302)稽查檢測時,污染源燃煤鍋爐(E3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302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65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之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50mg/Nm3。  | 
                  否 | 
            限2019-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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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6-28 (2017-04-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80 事由: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熱定型機(E102、E103)之廢氣管線側邊檔板及接合處未密合,導致廢氣逕由縫隙及銜接處逸散,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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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7-23 (2015-06-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5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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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10 (2014-11-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12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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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05-15 (2014-04-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5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