祐昌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6412121
管制編號: H4303440
事業名稱: 祐昌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復興里北園二路五號
所在工業區: 中壢工業區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11-0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10
(2022-06-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80006
事由: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證號:H6526-00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4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總氮氧化物濃度為201ppm(氮氧化物排放標準1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8-10
(2022-06-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80007
事由: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證號:H6526-00號)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6月14日至該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119ppm(硫氧化物排放標準5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2-06-13
(2022-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6000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赴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編號​P302粒狀污染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粒狀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09 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100 mg/Nm3。
限2022-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9
(2020-09-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40019
事由:貴公司排放管道編號P202粒狀污染物項目檢測,檢驗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實測校正值為186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100mg/Nm3。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2
(2019-07-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24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2)」操作許可證,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7月10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202)稽查檢測時,污染源熱媒鍋爐(E202)、煙煤投料裝置(E203)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202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180mg/Nm3,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之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50mg/Nm3之標準。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8
(2018-08-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33
事由:貴公司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操證字第H5364-02號」操作許可證,屬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8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302)稽查檢測時,污染源燃煤鍋爐(E302)操作中,其檢測結果:排放管道編號P302粒狀污染物檢測濃度為65mg/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之規定,粒狀污染物(重量濃度)燃燒過程不得大於50mg/Nm3。
限2019-0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8
(2017-04-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80
事由: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熱定型機(E102、E103)之廢氣管線側邊檔板及接合處未密合,導致廢氣逕由縫隙及銜接處逸散,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3
(2015-06-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5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10
(2014-11-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120009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5
(2014-04-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5001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