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4-08-27 (2024-07-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43 事由:貴廠係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724-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5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88mg/L、化學需氧量:410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9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3 (2024-06-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02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17 事由:貴廠係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724-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抽取地下水作為製程水源,並會先將地下水經由離子交換樹脂設備處理後再輸送製程使用,惟查離子交換樹脂設備反沖洗產出之廢水未登載於許可證,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限期貴廠於113年4月26日前完成改善,後貴廠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府同意展延至113年6月24日止。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貴廠離子交換樹脂設備反沖洗產出之廢水仍未登載於許可證,與許可內容不符,屆期未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250,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30 (2023-06-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3-070042 事由:依據本局勾稽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5月至113年5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399),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裁處。 |
否 |
限2024-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7 (2024-03-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50017 事由:貴廠係從事藥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724-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3月2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貴廠抽取地下水作為製程水源,並會先將地下水經由離子交換樹脂設備處理後再輸送製程使用,惟查離子交換樹脂設備反沖洗產出之廢水未登載於許可證。 |
否 |
限2024-06-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80017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21 (2019-09-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20043 事由:貴廠產出有機性污泥(D-0901)露天堆置並使用太空包盛裝,惟貯存地點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限2019-09-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2-23 (2016-01-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 文號:20-105-02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9-20 (2012-08-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90024 |
否 | 不須改善 |
3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9-16 (2010-08-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0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27 |
否 |
限2010-08-06前改善 待改善 |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4-23 (2009-03-3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5月1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40021 |
否 | 限2009-05-11前改善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