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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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 (2024-02-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3-030013 事由:貴公司於中壢區月眉里11鄰月桃路808號從事金屬加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稽查時貴公司因打翻冷卻切削油,清洗過程中不慎將廢機油排入廠內溝渠,由廠內溝渠再流至廠外後方溝渠,後續流至承受水體埤塘,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
否 |
限2024-02-19前改善 待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