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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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2018-11-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8-120026 事由:該公司於106年8月至9月間產出之硝酸銅廢液(C-0110),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12 (2018-11-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20027 事由:該公司貯存之硝酸銅廢液(C-0110)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