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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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2022-09-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1-110003 事由:貴事業於111年9月12日報運出口「TUNGSTEN WIRE SCRAP 」1批(報單號碼BC//11/149/K0786),其中來貨申報第4項「PURE MOLYBDENUM SCRAP TARGETS(鉬靶材廢料)」、第6項「MOLYBDENUM SCRAP CRUCIBLES(鉬坩鍋廢料)」、第7項「TANTALUM SCRAP SOLIDS(鉭廢料)」及第8項「PURE MOLYBDENUM SCRAP SOLIDS(鉬廢料)」,經小港分關查驗認為有疑義,通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助認定。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9月27日派員會同高雄關及貨主代表等人員協助查驗,現場檢視之金屬廢料(鉬及鉭)均屬已使用過情形,認定該批貨物鉬及鉭金屬廢料,非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事業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逕行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否 |
限2022-12-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0-11 (2022-09-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1-100023 事由:貴事業報運進口TUNGSTEN(鎢)及MOLYBDENUM(鉬)等1批(報單號碼AA//11/K69/S2237),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9月19日派員會同基隆關及貨主代表等人員協助查驗,其中報關項目第5項(2N MOLYBDENUM)為含鉬之下腳料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該貨物尚不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公告事項一、(五)廢單一金屬要件,判定係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其輸入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申請許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