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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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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2024-10-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110242 事由:臺端於本市中壢區中華路一段859號經營速飲企業社(市招:醉生夢室),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1日0時32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13年9月3日府環噪字第1130241852號公告「公告事項一、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七)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非屬營業用卡拉OK,指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之營業場所及其他非營業場所,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