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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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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2024-11-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4-020002 事由:依據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檢附之商品報價單及稽查紀錄內容,貴公司於113年7月15日有販賣一化學品名「蘇丹3號」,成分濃度95-100%,計25公克(列管編號:187-03,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予川亘科技有限公司。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依貴公司提供之產品購銷合約內容,該化學品由貴公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成都羿均科技有限公司」輸入進口;惟貴公司未取得毒性化學物質「蘇丹3號」輸入核可文件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5-03-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