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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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2024-12-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文號:20-114-04001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中壢區忠孝路310號稽查,查獲臺端於該址經營鄉城便當(市招:福隆便當),以煎、炒及炸等方式烹飪食材,現場烹飪區設有集排氣系統,惟末端未設置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致使油煙逸散造成空氣污染,依違反本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13年11月26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26日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烹飪區設有集排氣系統,惟末端仍未裝設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致產生油煙異味散布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