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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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1 (2022-06-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7003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780 mg/L(限值:50 mg/L)、生化需氧量:116 mg/L(限值:50 mg/L)、化學需氧量:2370 mg/L(限值: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2-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320,000 分期繳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