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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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2018-10-18) |
桃園市 |
主旨:命貴公司停止營業(廢棄物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09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10月18日派員至本市觀音區嘉富路10號稽查,該址係貴公司倉庫,倉庫內及場外堆放大量廢棄物(廢纖維、廢塑膠、廢塑膠鋁複合物、廢塑膠膜等),並於倉庫內發現一台打包機,經貴公司自陳係打包後委託其他公司代工分類,查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處理業務。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9-03-20 (2018-07-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30022 事由:貴公司進口廢塑膠委託再利用機構製成塑膠粒後出售,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未申請再利用機構檢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