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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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4 (2023-11-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20004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漆料化學製造程序-塗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25-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11月9日至現場進行稽查作業,會同貴公司人員稽查時污染源未運作,現場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03合成槽共有9台,惟操作許可證僅核定5台,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1 (2018-05-2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有機溶劑作業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9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環氧樹脂油墨生產,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規模(第八批第二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應於操作前向本府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惟貴公司(中壢廠)未領有前開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