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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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5 (2023-12-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20002 事由:廠內地面流至廠內水溝,廢水再續流至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09 (2021-03-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文號:30-110-060020 事由:臺端所有源棠豆干店係從事豆類製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8日前往稽查,發現廠內製程廢水因沉澱設備處理效率不佳,致乳白色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漢溪支流),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否 |
限2021-03-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5-04 (2020-08-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50002 事由: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9年8月10日13時前改善完成,本局另於109年8月11日派員前往複查,惟臺端逾期仍未改善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03 (2020-08-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30001 事由: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8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2 (2020-07-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20016 事由:臺端於本市大溪區員林路二段336巷11號1樓經營源棠豆干店,案經本局於109年7月3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臺端製程產生之豆渣未妥善收集,致污染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0 (2019-12-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40006 事由:臺端(源棠豆干店)廠內豆渣,未有效收集沉澱,致污染水溝,致污染附近水溝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