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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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 (2023-08-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20017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於周界嗅得些許異味情形,查貴廠從事金屬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酸洗槽區(E001)製程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流率為14.63 m3/hr,(許可證操作範圍為30~45 m3/hr),與許可操作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