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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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24-08-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110019 事由: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0712-07號),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2日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7.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否 |
限2024-10-21前改善 待改善 |
168,000 尚未繳款 |
2020-12-09 (2020-11-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20028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1月3日環署督字第1091187173號函,專案編號:EP1090304)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8年1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8年3月份之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