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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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2020-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00011 事由: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002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燃油鍋爐(E008)操作中,其檢測結果:總氮氧化物濃度為171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氮氧化物100ppm)。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0-10-06 (2020-08-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5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9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作許可證,應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8月7日至貴公司進行鍋爐排放管道P002硫氧化物稽查檢測,當日稽查時污染源燃油鍋爐(E008)操作中,其檢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為215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之規定(硫氧化物50ppm)。 |
否 | 不須改善 |
4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8-01-15 (2017-10-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10019 事由:本局於106年10月20日派員複查,廠內廢玻璃、廢布、廢木材、廢塑膠未分類貯存,且貯放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7 (2017-08-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33 事由:貴公司製程槽窯(E009)作業中,惟空氣污染防制設施靜電集塵器(A001)未啟動運作,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7 (2017-08-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58 事由:廠內堆置廢玻璃、廢布、廢木材及廢塑膠,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27 (2017-08-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59 事由:廢玻璃、廢布、廢木材、廢塑膠未分類貯存,且貯放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22 (2017-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6-050022 事由:貴公司無機性污泥(D-0902)未妥善截流收集,造成鹼性地面水,流入廠後方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社子溪),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22 (2017-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50017 事由: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位置與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22 (2017-03-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6-050018 事由: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09 (2014-09-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10002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