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23708554
管制編號: H4507224
事業名稱: 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三二巷五之一號
所在工業區: 桃園幼獅工業區
產業類型: 資源物回收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4-04-2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30
(2023-05-2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40-112-060033
事由:所屬楊梅廠將收受之再利用事業廢棄物R-0201廢塑膠堆置於苗栗縣通霄鎮五北126之5號廠房內,惟經查堆置之地址廠房,未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許可文件,且未經核准得從事再利用行為。
不須改善 90,000
尚未繳款
2022-04-01
(2021-09-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4-111-040001
事由:貴公司111年1月27日以網路申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負責人變更,惟檢視貴公司提供資料,貴公司已於110年9月8日完成公司登記資料之負責人變更,貴公司未於15日內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負責人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8
(2019-09-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5-108-100002
事由:至貴事業回收貯存場稽查,發現貴事業於廢玻璃容器貯存區堆放雜物,又於廢塑膠容器貯存區堆放廢塑膠棧板,未依其中文標示之種類名稱放置回收之廢容器。
限2019-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10-14
(2019-09-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16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廢鐵容器、廢鋁容器等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貴公司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受託清除廢棄物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限期貴公司於108年9月20日前完成廢棄物清理作業,案經本局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內仍堆置生活垃圾、廢塑膠、廢纖維等(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種類)約50公噸未清理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依法裁處
不須改善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7-10
(2019-05-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文號:40-108-070013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廢鐵容器、廢鋁容器等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案經本局108年5月29日現場勘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內堆置生活垃圾、廢塑膠、廢棉紗等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種類,貴公司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受託清除廢棄物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2-23
(2009-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8-12004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16
(2008-07-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7-120154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