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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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7 (2022-09-27) *違規情節重大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10009 事由:稽查時無下雨,發現潤弘精密工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楊梅二廠 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有廢(污)水排放情形,且現場採樣檢測pH12.27(pH>11),隨後進廠查看現場查獲拌合設備區(T01-1)清洗半成品、生產工具及容器之作業廢(污)水流至廠內雨水溝並經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至廠區外。 |
否 |
限2023-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09 (2015-05-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