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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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 (2022-12-0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60012 事由:貴公司所屬廠區從事印刷油墨製造程序,係以樹脂及色料為原料,進行攪拌作業後經研磨、混合程序製成印刷油墨(水墨),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1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2,150,000 分期繳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