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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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2020-12-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10-06002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2月15日下午2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於2樓實驗室藥品櫃查獲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乙胺」成分含量95至100%W/W,數量1瓶共計1,370.5公克(含瓶身重),已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濃度以上;惟貴公司未能於運作前(貯存)依規定向本府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7-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