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3-10-06 (2023-05-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10001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29日派員至貴廠採樣進行煙道無機酸檢測,貴廠從事半導體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半導體製造程序-晶片製造程序(M01)」現場製程皆作業中,排放管道(P001)檢測結果處理效率(削減率)為鹽酸0%、硝酸0%、磷酸38.2%及硫酸21.4%,皆未達80%,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許可操作條件(處理效率應大於80%)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3-09-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4-09 (2021-10-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40012 事由:查電子作業黃光區(E003)設有11台烤箱且運轉中,惟許可證電子作業黃光區(E003)核定為9台烤箱,其新增2台烤箱(污染源)與許可證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04 (2014-06-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8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05 (2010-07-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08001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