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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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2024-05-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34-113-060002 事由: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15日下午1時19分派員至貴公司楊梅廠(管制編號:H4507724)稽查,查核丙烯酸丁酯貯槽時,由貯槽經由管線至製程區運作(使用),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輸送管線設施,應於明顯易見處標示毒化物中英文及流向等標示,惟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標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物質管理法。 |
否 |
限2024-07-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17 (2021-02-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 文號:34-110-06005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2月2日上午10時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楊梅廠(管制編號:H4500724)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使用、貯存);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明顯易見處標示運作毒化物公告板及放置該物質安全資料表,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1-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7 (2018-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7-030009 事由:經查貴公司「丙烯酸丁酯」於107年1月10日、1月23日各使用1000公斤,1月24日使用1500公斤、1月26日使用500公斤及「醋酸乙烯酯」於107年1月17日使用19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2月10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即107年1月)之運作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授權所使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4-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