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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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2022-09-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2-030002 事由: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9月5日至新竹縣新埔鎮汶水坑段1415-2、636-2地號及湖口鄉北安段932地號稽查,發現遭棄置廢塑膠、廢保麗龍、廢塑膠包材及生活垃圾等廢棄物,因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46條規定,移請司法單位偵辦,後依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說明一函文略以以:「…,經行為人朱家豪、姜理智表示,廢棄物來自楊梅區復華街12號農家樂評價蔬果室」,另依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工作紀錄(稽查編號:EPB-156358)內容所載「現場搜到7張交易明細,...承銷人:黎百祐」,經查該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否 | 不須改善 |
168,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