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1768704
管制編號: H4602199
事業名稱: 義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工路一段一一號
所在工業區: 其他工業區   
產業類型: 烘焙炊蒸食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12-2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6-03
(2024-03-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60001
事由:貴廠係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28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為生化需氧量70.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0mg/L。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水樣檢測作業既未踐行水中生化需氧量檢測方法(NIEA W510.55B)規定,從而影響該數值之代表性,則該檢測結果自不得執為處罰之依據。
限2024-05-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89,000
不須繳納
2021-06-25
(2020-03-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0-060064
事由:貴事業前於109年3月9日委託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H460219910900183),惟查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53B0959)非屬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僅於108年12月9日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並經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包含貴事業),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交付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20
(2020-06-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48
事由:貴廠食品加工污泥(R-0902)係露天堆置,於貯存地點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通知限期改善於109年6月11日下午5時前完成改善(編號:00499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17
(2020-03-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文號:34-109-07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南崁廠稽查,現場貯有商品名「孔雀綠」一瓶淨重(含瓶重)181.73公克,本局另於109年6月4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大於80%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
限2020-08-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0
不須繳納
2017-08-14
(2017-05-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8001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於法不符
事由:生活垃圾D-1801放置於污水處理系統旁區域,與桃園市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平面配置圖不符,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規定運作。
不須改善 30,000
不須繳納
2017-06-18
(2017-03-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25
事由:貴公司申報食品加工污泥產出量:105年1月、7月、11月及12月分別為94.77、108.88、95.09及124.43公噸,已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的食品加工污泥最大月產出量,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8
(2017-03-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60026
事由:貴公司產出之食品加工污泥,105年10月及11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情形(105年10、11月實際清除量分別為268.15及383.92公噸,惟申報量分別為91.17及95.09公噸),經限期於106年3月15日前完成改善,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2
(2017-01-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40012
事由:貴公司105年1月、7月、11月及12月,申報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產出量,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食品加工污泥最大月產出量。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12
(2017-0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40013
事由:貴公司105年10月、11月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食品加工污泥)之清除情形。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23
(2016-10-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10034
不須改善 2,1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03
(2014-10-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03-11002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20
(2014-04-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
文號:30-103-050026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5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4-05-20
(2014-04-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05002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03
(2013-08-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90003
不須改善 3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2
(2012-04-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1-05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03
(2011-03-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11001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4-07
(2010-03-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3月1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40003
限2010-03-10前改善
待改善
3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5-01
(2009-04-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4月1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8-050001

訴願駁回
限2009-04-14前改善 2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30
(2009-04-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4002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複告發…。
不須改善 29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