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245612
管制編號: H4602626
事業名稱: 祥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蘆竹里富國路三段一一七八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
資料日期: 2025-04-2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9-16
(2020-05-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9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57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3800色度單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794,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9-02
(2019-11-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10月21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14),限期於108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改善期限屆滿前(108年11月11日)貴公司檢送放流水水質改善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複查採樣查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25mg/L(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42,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21
(2019-10-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67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7.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10月21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14),限期於108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31日(改善期間)再次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80mg/L(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貴廠放流水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按次處罰。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16,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8-04
(2019-10-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8000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貴公司放流水非屬連續自動記錄者,現場放流水累計水錶水量讀數:616672度,惟貴公司自108年10月23日之廢水處理設施每日操作紀錄報表填具放流水水錶累計水量讀數:616684度,已超過前揭讀數,未確實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3
(2019-09-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39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7.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11
(2016-08-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17
不須改善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19
(2014-10-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20022
不須改善 1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17
(2012-10-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20019
不須改善 39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2-06-26
(2012-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60034
不須改善 19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0-09-24
(2010-08-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0月1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90046
限2010-10-11前改善
待改善
8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8-11-24
(2008-10-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12月0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110037
限2008-12-08前改善 7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