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麟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6030377
管制編號: H4603258
事業名稱: 順麟印染股份有限公司蘆竹廠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工路六八巷一六號
所在工業區: 其他工業區   
產業類型: 染整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20-12-12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02-20
資料日期: 2025-06-29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中央Open Data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6-09
(2020-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1-060023
事由: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1年3月18日桃環事字第1110021504號函限期於111年4月29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2.惟經本局111年6月9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迄今仍放置於海關且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6月9日按次處分。
限2022-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2-03-13
(2022-0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1-030035
事由: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1年1月4日桃環事字第1100113719號函限期於111年1月31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 2.惟經本局111年3月15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迄今仍放置於海關且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3月15日按次處分。
限2022-04-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60023
6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12-26
(2021-12-24)
*違規情節重大
桃園市 主旨: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12006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罰鍰,惟經本局一年內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廢清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本局110年7月12日桃環事字第1100056292號、110年11月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2388號、110年12月24日公務電話紀錄表),爰依廢清法第60條第1項規定認定屬情節重大,故依廢清法第53條第1項規定命貴事業停止營業。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21-12-23
(2021-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120055
事由: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0年11月1日桃環事字第1100092388號函限期於1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2.惟經本局110年12月24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仍放置於海關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2月24日按次處分。
限2022-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60023
6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10-22
(2020-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32
事由: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事業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者,不在此限。」,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0年7月12日桃環事字第1100056292號函限期於110年8月6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 2.惟經本局110年10月22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仍放置於海關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10月22日按次處分。
限2021-1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20055
48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07-07
(2021-05-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70019
事由:黑色貯存桶槽內之重油滲出,造成污染地面情事。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07-06
(2020-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0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060031
事由:1.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查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出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前以110年4月9日桃環事字第1100023905號函限期於110年4月23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 2.惟經本局110年7月1日公務電話聯繫基隆關,查貴公司貨櫃仍放置於海關且仍未向本局提報「廢棄物清運計畫」申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0年7月1日按次處分。
限2021-08-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00032
36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03-23
(2020-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03006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
限2021-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60031
24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1-02-05
(2020-11-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07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9年11月5日會同基隆關及貨櫃場等人員協助查驗貴公司經核准退關貨物(報單編號:AT//09/193/H0650),前述貨櫃中貨物夾雜廢石塊、廢砂土、廢棉絮等混合廢棄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範疇。
限2021-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030066
12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8-19
(2020-02-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6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2月9日派員複查採樣放流水,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9年1月3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206),限期於109年2月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9年2月3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03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3,51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8-07
(2019-12-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放流水化學需氧量:436mg/L、懸浮固體:73.5mg/L、真色色度:618色度單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不須改善 264,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7-24
(2019-12-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4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1月4日派員採樣放流水,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按次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18),限期於108年12月6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2月9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18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2,1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7-15
(2019-11-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27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1月7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放流水真色色度:1770色度單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不須改善 1,56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7-15
(2020-02-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文號:20-109-070026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廠因突發事故,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於1小時內亦未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逕行逸散空氣污染物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不須改善 5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6-23
(2019-11-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3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0月2日派員採樣放流水,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按次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16),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1月4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4.1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按次處分。
不須改善 1,50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6-17
(2019-10-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57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2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4.0、懸浮固體:2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2,574,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6-08
(2019-10-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08
事由:貴廠因108年6月5日放流水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以府環稽字第1080230204號函(送達日期108年9月16日)限期貴廠於同年9月30日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10月2日派員複查,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5.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297,6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4-23
(2019-09-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3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0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1,8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4-10
(2019-08-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59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22
事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7.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2,59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3-25
(2019-12-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30069
事由:至該廠查視廠內紡織污泥(R-0906)9月份申報量3.2公噸仍與實際產出量5噸不符,故依法按次告發
限2020-04-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3-17
(2019-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3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92.6mg/L、化學需氧量:333mg/L、懸浮固體:146mg/L、真色色度:567,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真色色度:550)。
不須改善 2,244,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3-17
(2019-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3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廠區後方發現有15座(20噸/座)承裝廢水之桶槽,惟前開15座桶槽皆未登載至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爰認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不須改善 9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3-17
(2019-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23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3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廠區後方有15座承裝廢水桶槽之編號13號桶稽查,發現因液位感應器故障導致廢水溢流至廠內地面,疏漏至承受水體(南崁溪),貴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不須改善 823,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3-04
(2019-06-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0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事業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3.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1,32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20-02-11
(2019-09-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15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印染整理程序-布疋印花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97-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獲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102)之壓降值25mmH2O(許可範圍為2-6mmH2O)。(二)洗滌塔(A103)之壓降值20mmH2O(許可範圍為2-6mmH2O)。
限2019-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12-27
(2019-11-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20055
事由:查該廠領有本府核發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查其廠內紡織污泥(R-0906)實際產出量:9月有5噸、10月有1噸,實際上網申報量:9月為0.35噸、10月為0.52噸,其申報量與實際產出量不符。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7-30
(2018-12-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45
事由:貴公司蘆竹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9.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1,428,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7-18
(2018-08-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32
事由:貴公司蘆竹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107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真色色度:550)。
不須改善 1,26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7-04
(2018-06-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11
事由:貴公司蘆竹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40mg/L,懸浮固體:37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2,442,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9-07-04
(2018-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70007
事由:貴公司蘆竹廠堆置場(X601)位於本市蘆竹區蘆竹街148巷7號旁鐵皮屋(本市蘆竹區蘆興段123地號),煙媒未堆置於廠內,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12-06
(2018-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10
事由:貴公司將廢棄物燃煤底灰(R-1107)、燃煤飛灰(R-1106)、有機性污泥(D-0901)、紡織污泥(R-0906)及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貯存於本市蘆竹區蘆竹街148巷5號之鐵皮屋,惟該址非屬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貯存地點,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不須改善 1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11-21
(2018-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24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7,16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50)。

原告撤回
不須改善 1,998,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10-06
(2018-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0
事由:貴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 (一)帶濾式脫水機(T01-26)附近有多餘之滲出液收集井,許可流向未登載。 (二)板框式脫水機(T01-25)及濾液貯槽(T01-27)下方各有一濾液收集井,許可流向未登載,以上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現場開立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005742)。
不須改善 9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8-24
(2018-06-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80033
事由:貴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及廢棉屑(D-0802)等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處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7-16
(2018-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070012
事由:貴公司(蘆竹廠)廢水處理設施生物槽(T01-15)之廢水輸送管線破裂,導致廢水疏漏至廠區地面後續流至廠外溝渠,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
不須改善 154,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7-16
(2018-05-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7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規裁罰點數計算有誤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真色色度:7,16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550)。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4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02
(2017-05-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04
事由:貴事業係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1755-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9mg/L、懸浮固體: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58mg/L、懸浮固體:5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1,998,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2-06
(2017-12-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20030
事由:貴公司有機性污泥(D-0901)及燃煤底灰(R-1107)等一般事業廢棄物露天堆置貯存,未設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設施。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8-01-09
(2017-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198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第4項
文號:30-107-010018
事由:事業係屬印染整理業,屬水污染防治費(以下簡稱水污費)徵收對象,惟貴事業未於法定期限(106年7月31日)完成106年第1期(1~6月)水污費之報繳,經本府環境保護局3度(106年8月10日、106年9月5日、106年11月27日)發函催繳後,仍未能於90日內履行申報繳納之義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1條規定爰同法第44條規定處分。
不須改善 91,98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7-24
(2017-05-0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7003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9mg/L、懸浮固體: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58mg/L、懸浮固體:5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不須改善 3,258,000
不須繳納
2017-07-17
(2017-03-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5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106-070024
事由:貴事業係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1755-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9mg/L、懸浮固體: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1,458,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15-09-03
(2014-01-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
文號:20-104-090008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6-22
(2015-05-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50
不須改善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5-06-22
(2015-05-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6004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22
(2015-05-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4-06004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0
(2015-04-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4-060030
不須改善 59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6-02
(2015-05-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4-060007
不須改善 2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3-07
(2015-01-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4-03002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03
(2015-01-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2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5
(2013-06-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70014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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