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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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2024-02-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10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2月15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 mg/L)。 |
否 |
限2024-04-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30 (2016-12-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77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53 事由:貴公司(第二廠)鹼性蝕刻廢液桶槽破裂,導致鹼性蝕刻廢液疏漏至廠區,貴公司未於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另該鹼性蝕刻廢液由貴公司抽至廢水調勻池,並經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由放流口排出,惟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73.2mg/L,懸浮固體:65.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mg/L,懸浮固體:5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5,77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1-21 (2011-0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10058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