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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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025-06-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60034 事由:經查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3年8月至113年11月、114年1月),貴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銅(代碼:R-1302)]雖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惟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申報資料有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5-07-31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