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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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2019-12-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8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至放流口採樣,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8月29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32),另貴公司於改善期間內提出展延申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同意展延至108年11月27日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2月10日派員複查,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6.6mg/L、化學需氧量241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04 (2019-08-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9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8mg/L、化學需氧量:234mg/L、懸浮固體:35.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4-08 (2015-02-0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4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3-26 (2013-03-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2-03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處分人原登記地址修正...。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