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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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2021-10-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80002 事由:查行政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0月至112年4月),貴公司營運紀錄未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29 (2023-07-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4項 文號:40-112-070057 事由:案經貴事業112年7月6日先字第1120706001號函,說明二所檢送資源化產品銷售流向資料,本局於112年7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2年5月),比對發現貴事業兩者資料不一致,貴事業申報資料不一致之情形時,本應立即主動上網補正申報資料,核已違反規定。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29 (2023-07-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4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 文號:40-112-070058 事由:案經貴事業112年7月10日先字第1120710001號函,說明二所檢送資源化產品銷售流向資料,本局於112年7月17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2年6月),比對發現貴事業兩者資料不一致,貴事業申報資料不一致之情形時,本應立即主動上網補正申報資料,核已違反規定。 |
否 |
限2023-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01 (2023-02-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2-050003 事由: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3-03-20 (2023-01-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2-03003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31日派員至大園區西濱路一段995巷73號附近溝渠稽查,查貴公司車輛(車號:3196-PM)載運之液體為肥料,原欲作為肥料施肥,惟該車司機因貪圖方便直接將肥料以藍色軟管銜接後排放至農田旁灌溉溝渠,造成溝渠水質呈深紅褐色且散發肥料異味,且排放水質pH5.2呈酸性(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pH9),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