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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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2024-10-2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110002 事由:(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5)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或未設置攝錄影監視系統 |
否 |
限2024-1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