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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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2025-06-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4-070002 事由: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4年1月31日退保,貴事業遲於114年6月10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