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5860547
管制編號: H4707135
事業名稱: 新力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園擴大工業區大工路三一號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化學原材料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毒性化學物質
毒性污染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1-12-15
資料日期: 2024-06-16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6-17
(2021-03-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送M01製程(A101、A103)及M03製程(A304)冷凝器出口廢氣溫度之操作條件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60004
事由:於本縣線西鄉溝內村線工南2路18號設廠,從事其他化學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01(證號:N2530-00)、丙烯酸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3(證號:N2529-00)等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7日派員稽查,稽查時運作中,查M01製程防制設備冷凝器出口廢氣溫度(A101)操作範圍為13℃(許可操作條件-10℃~5℃)、冷凝器出口廢氣溫度(A103)操作範圍為45℃(許可操作條件-25℃~-5℃)、M03製程防制設備冷凝器出口廢氣溫度(A304)操作範圍為15℃(許可操作條件-25℃~-5℃),惟貴公司防制設備操作條件已超出10%容許差值。
限2021-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01
(2020-11-19)
環保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並公告其名稱、受處分人應接受4小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及環境教育講習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32-110-040001
事由:經109年度臺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採樣調查,查證土壤遭1,2-二氯苯污染、地下水遭1,2-二氯苯、1,4-二氯苯、氯苯、苯、1,2-二氯乙烷及氯乙烯污染,達相關污染物管制標準。本案場址鄰接臺南市新化區那菝林段1001-1等18筆地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歷年土地使用情形皆為荒地且無工廠設立運作,本案場址污染情形與前揭整治場址公告污染物相同,推斷係執行整治過程期間造成污染擴散所致,使本場址土地經公告為整治場址。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11
(2020-12-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文號:34-110-010001
事由:查貴公司現場有毒性化學物質「1,4-二氧陸圜」(含量:95至100%W/W)運作(使用、貯存)行為,依貴公司109年12月8日現場運作紀錄結餘量為1370.37g,與運作紀錄相符合;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11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
限2021-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28
(2013-06-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80032
限2015-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20
(2010-11-05)
環保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1-040001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