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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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 (2013-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6001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4-10-31 (2014-10-2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3-100987 |
否 |
限2014-1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2-12 (2010-12-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100年3月25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檢具該營造工程產出廢棄物委託清除處理之流向相關佐證文件影本;或檢具該廢棄物有合法清除處理流向之切結文件,製作完成改善報告書函報本局備查;或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始完成限期改善義務。限改日期:100年03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2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書記載錯誤,本裁處書開立錯誤,先行撤銷再另行開立裁處。 |
否 |
限2011-03-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