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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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2018-04-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4-107-05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成分含量96%W/W以上之核可文件(證號:46-03-J0239),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19日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聯胺」成分含量51.2%W/W之核可文件(證號:164-03-J0004),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30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2日至貴公司二廠(管制編號:H47A0611,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一路一三號)稽查,依貴公司107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其中氰化鈉3月15日使用100公斤、3月30日使用100公斤、聯胺3月7日使用20公斤、3月8日使用20公斤、3月16日使用30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4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 |
否 |
限2018-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02 (2018-04-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4-107-050002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聯胺」成分含量51.2%W/W之核可文件(證號:164-03-J0005),有效期間至109年4月30日。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2日至貴公司三廠(管制編號:H47A5512,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三路七號)稽查,依貴公司107年3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其中聯胺3月2日、3月7日各使用25公斤;惟貴公司未能於107年4月10日前向本府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 |
否 |
限2018-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