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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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25-04-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23-114-050003 事由:(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行路徑: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1級:90%, 2級:70%)(3)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台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4)監測錄影紀錄:未設置防制措施 |
否 |
限2025-06-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