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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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2 (2017-06-2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22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09mg/L、化學需氧量943mg/L、油脂28mg/L、懸浮固體7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油脂10mg/L、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之1項,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63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7-10-30 (2017-08-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文號:30-106-100031 事由:貴事業逾106年7月31日前,申報前1月至6月之檢測資料,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之規定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