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5381270
管制編號: H4802493
事業名稱: 順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龍壽里萬壽路一段六三四巷二之七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未分類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5-04-27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8-07
(2024-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06
事由: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3.8,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0~9.0),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0
分期繳款中
2024-08-07
(2024-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80007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44-07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購買工業用純水作為部分製程用水,惟未登載於水污染排放許可證。
限2024-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5,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4-08-07
(2024-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80008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244-07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於112年7月至12月廢水檢測申報表未依規定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89-1條第1項第4款規定,說明如下: 1.未申報使用工業用純水。 2.地下水使用量未依許可證登載使用抽水幫浦定時抽取量測水量,並進行申報。 3.112年11月及12月份污泥產生量及脫水機操作天數,顯與廢水操作紀錄不符。
限2024-08-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7-11
(2024-06-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70024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會同本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廢酸洗液(R-2502)貯存於製程區專用槽,查該廢酸洗液前次從製程產出,抽至貯存槽貯存時間約於113年2月份,惟查112年11月至113年4月期間,貴公司均未申報該廢棄物產生量及貯存量。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09
(2018-12-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09-060028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30日府環事字第1070220839號函同意註銷蔡**及指派陳○○代理,然依法應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規定者繼任,遲於108年1月25日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10
(2016-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4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9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審查認定不予處分
不須改善 4,440,000
不須繳納
2016-06-23
(2016-04-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6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60052
不須改善 4,6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3-12-24
(2013-08-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3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2
(2011-03-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0-030010
不須改善 7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09-10-23
(2009-0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100074
限2009-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26
(2009-05-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2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098-060023
限2009-08-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