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5 (2020-07-1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90027 事由:案經本局前於本市觀音區白沙屯段下庄子小段205地號土地,發現貴校裝潢修繕教室產生廢棄物遭人棄置,續於109年7月17日派員至貴校稽查,查獲貴校108年間裝潢修繕教室產生之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及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未有委託合格公民營清除處理業者逕行清除、處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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