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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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6 (2018-05-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7條第1項 文號:42-107-060003 事由:案經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07年4月2日執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查獲正東百貨五金行販售貴公司製造之「伺潔確是淨香茅樟腦油精(環衛藥防蟲字第104032701號)(450ML、600ML)」及「伺潔確是淨天然香茅油精(環衛藥防蟲字第105052501號)」,商品標示保存期限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內容不符,涉違反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使用或變更環境用藥標示,核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7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